纳税筹划的内容。
避1税筹划是相对于逃1税而言的一个概念,是指纳税人采用不违1法的手段,利用税法中的漏洞、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。
因此避1税筹划既不违1法,也不合法,而是处在两者之间,是一种“非违1法”的活动。对于这种方式的筹划,理论界有一定争议,很多学者认为这是对地区法律的蔑视,应该一棍子打1死。但笔者认为,这种筹划虽然违背了立法精神,但其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进行认真研究,并在法律条文形式上对法律予以认可,这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税、逃1税有着本质的区别。对于纳税人的这种筹划,*机关不应该予以否定,更不应该认定为偷税、逃1税并给予法律制裁。作为地区所能做的应该是不断地完善税收法律规范,填补空白,堵塞漏洞,使得类似的情况不会再次发生,也就是采取反避1税措施加以控制。
关于*筹划:
1.*筹划的背后往往没有真实的商业目的,但是要创造商业目的,*筹划的任务就是要根据预见到税收的变化,来合理安排交易行为的时间。
2.好多企业一边在节税;一边在偷税;一边在多缴税;一边又在提前攒钱缴纳税收罚款,到头来节税不成,反被稽查,给企业造成了无穷的后患。
3.近两年地区减税降费力度之大,是40年来之较,这就是中小企业节税的时代,地区已经为你打开了一扇窗,你就不能再爬墙了。
4.跟当地**谈判获得的一些**税收优惠,其实也是节税,**为了多得到就业岗位或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政策,可能愿意放弃一部分税收。
5.*来源于业务,节税靠的是业务流程改变,而不是歪曲业务事实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主管*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:
(一)企业依照地区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;
(二)企业虽设置账簿,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,收入凭证,费用凭证残缺不全,难以查账的;
(三)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,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,经*机关责令限期申报,逾期仍不申报的.
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,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:
应纳所得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
应纳所得税额=收入总额X应税所得率或=成本费用支出额/(1-应税所得率)X应税所得率